法律知识

小编: 伏明兰

2008年3月25日星期二阴

今天,我们学校请来了两位警察叔叔为我们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主题是——青少年犯罪。

警察叔叔说,现在青少年犯罪的案子很多,他们犯罪都是因为从小就养成了偷东西的坏习惯。小时候就开始开始偷钢笔啊,手表啊之类的,再大一点,就开始学着偷钱了。俗语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犯罪的人在大牢里好好反省,反省后社会还是会接受他们的。我感受到我们一定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要是你从小时候就开始学偷别人的东西,慢慢地你就会走向犯罪的深渊。

这堂法律课让我懂得了很多法律地知识,也令我感悟了许多人生的道理。